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(投资者)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
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(投资者)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
办理周期:6个月
资产要求:3000万
获得身份:签证
本计划的目的,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,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(即资本投资者(投资者))来港居留。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
(1)金融+非住宅要至少2700万港币,创科企业要至少300万港币;
金融产品: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、后偿债项、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、有限合伙基金;非住宅房产:可投资香港的商用或工业用途的非住宅房产,投资金额1000万港币为上限;
(2)新增投资组合项目,新设300万港元的“资本入境计划投资组合”,主要为创新科技等有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主要行业,新的投资组合将会成立并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,向与香港有关联的相关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。投资项目,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。